說不失落,那是不可能的。即使再怎麼獨善其身,依循自己的軌跡,人,終究是群體的生物,多少還是需要被認同。三年半,拍照用的器材是進步很多,技術和觀感卻沒有相應的提昇幅度,這種壓力時常令我喘不過氣,分不清楚的單純、複雜、矛盾。重新思考自己拍照的動機與本質,說穿了其實就是一種行動與實現。只是什麼才是行動?什麼才是實現?被認同就是了?比賽得名就是了?也許明確,卻相對狹隘與膚淺。應該,有更為深刻的定義才是。